工贸企业重大安全隐患界定,火花探测器有但是不起作用也算隐患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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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3-11-07 08:14 火花探测器无效,归属于重大安全隐患! 发布日期:2023-09-01 19:59:13 由来:佛山禅城南庄镇市人民政府 重大事故隐患重点排查整治2023行为是现阶段以及未来一段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工作主线。南庄镇敢于动真碰硬,扎实推进重大事故隐患重点排查整治,现就行政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经典案例进行公布,请广大企业以此为戒! 违法案例 2023年6月,南庄镇突发事件应对公司办公室执法人员对南庄镇一木质家具有限责任公司检查的时候,发现其企业生产线正在使用的砂光机与除尘设备间的火花探测器不能正常工作,导致无法对除尘设备的集尘器安全通道进行实时监测,难以保证企业安全生产。 经查评定: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稽查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并作出处罚。 安全提醒 安全**。南庄镇突发事件应对公司办公室始终坚持法制方式筑牢安全道德底线,构建安全生产领域学法用法、懂法、使用方法、遵纪守法浓厚氛围。依据《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里的第十一条第(八)项的规定,以上该企业“木制品加工企业与砂光机联接的风管未进行火花检测清除装置”的举动被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该企业对安全工作贯彻落实不够到位,火花探测器对除尘设备能不能安全操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该公司管理不到位,致使无效,不可以正常运转。请各企业以此为戒,木制品加工企业与砂光机联接的风管应设火花检测清除设备,并确保其正常运转。 有关法律条文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生产经营者**要对安全防护设备开展习惯性维护保养、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确保正常运行。维护保养、维护保养、监测理应做好纪录,然后由相关人员签名。”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生产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对直接责任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元以下罚款;如果情节严重,责令停产停业整治;涉嫌犯罪的,依照刑法相关规定承担刑事责任:3.没有对安全防护设备开展习惯性维护保养、日常保养定期检测的。” (三)《工贸公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断标准》(中华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第第十一条第(八)项规定,工贸公司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理应认定是重大事故隐患:8.破碎、碾磨、制粒等易出现机械设备引燃源的工艺技术前,未进行铁、石等杂质清除设备,或是木制品加工企业与砂光机联接的风管未进行火花检测清除装置。 全文引自:禅城区南庄镇人民政府网站,旨在普法宣传,如有任何异议,可联系我们删除,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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